智慧党建新阵地 孕育发展新动力******
方便的操作、精美的界面、丰富的资源……最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火箭院”)“智慧党建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受。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作出新的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火箭院紧跟着时代发展步伐,搭建了智慧党建平台,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向“智慧化”方向发展,把党建信息化提升到“智慧党建”的新高度,以高质量的党建创新推动院全面形成“三高”发展模式。
线上流程让党建工作更科学
与主数据系统对接起全院各级党组织630余个党支部、14900名党员基础信息和党务支撑数据,做到全院范围内人员信息动态准确,自动报表……智慧党建平台着力于充分利用大数据为党组织建设赋能,为党委掌握、调整和优化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直观分析呈现队伍结构和业务状态,实现党内统计报表一键生成和导出;在线记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开展、党员发展、支部工作台账等,整合重复性琐碎工作;手机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支部成立换届增补、发展党员……搭建精细化的流程,提升政工部门、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的精益管理水平。
请示批复模板、加盖电子印章、自动生成PDF文件、手机短信审批业务流程请示、一键归档……在线业务流转,让党务工作者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工作,规范化操作,工作效率和效果得到大幅提升。
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推进机制。火箭院政工部党建处处长王海斌介绍,党建业务管理系统以党组织党员信息管理、数据分析展示、支部组织生活、业务流程办理、移动办公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同时把党的保密要求贯穿到平台建设、运用过程中,安全地通过内网电脑端、外网手机端和电脑端,提供数据管理、信息管理、文档管理等功能,为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内统计报表、支部成立换届增补流程、发展党员流程、“三会一课”管理等提供应用支持。
党建业务管理系统兼具功能强大和安全可靠,这让火箭院15所的党务工作者寇燕娜在试用过程中印象深刻,她说,“党建业务管理系统真正使每个部门的工作扎实、高效地嵌入到整体流程的‘流水线’上,贯穿于党务工作始终,让我们的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开展。”
特色功能让党群服务更贴心
“学习二十大精神思想汇报会即将开始,请认真做好学习准备”“提醒各位党员同志,请尽快缴纳党费”“尊敬的党务管理员您好,重点室党支部的任期将满,请及时向该党支部印发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智慧党建平台上的短信自动提醒功能是火箭院12所党务工作者郭辛捷的得力“小助手”,她说,“尤其是支部换届特别集中的时候,这个功能真的非常实用。不但免去我们定期查阅纸质档案的麻烦,也让我们的工作开展得更加及时。”郭辛捷介绍,火箭院所属12所党组织结构庞大、党员众多,人员转接频繁,日常的党务管理工作十分繁杂,但智慧党建平台让她的工作变得准确、便捷了很多。
短信自动提醒只是智慧党建平台特色功能的一个缩影。着眼于创新性解决基层党务管理工作的相应问题,智慧党建平台设置了“数据看板”“分析提醒”“移动办公”等特色功能,破解困扰党务工作者的许多“痛点”,全面覆盖群众、党员、党支部、党委、政工部门这5类角色所需的核心功能,为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带来更加优质的党建工作体验和党员服务。更加贴心的是,党建智慧平台也充分考虑到了个性化的设置功能。“在平台上可以给自己设置多重角色,这个功能确保我既不会遗漏掉任何党务工作,也不会错过党组织活动的相关信息,非常实用。”郭辛捷说。
云上学习让党员教育更鲜活
高清晰全息影像全方位还原展厅细节,多种数字化应用技术打造沉浸式观展体验……最近,火箭院“建院65周年 一院历史展”正式开幕,无需前往参观现场,在智慧党建平台上的线上“党建书苑”栏目中就可以找到线上观展入口,随时随地“漫游”院史长河。
在线上观展的功能中,还可以通过特色栏目“红色云图”,直达全国各地各具特色的红色线上展览中一饱眼福;如果想学习和查询党务资料,也不用再跑遍图书馆、档案馆,只要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就能从海量资料中查找到想要的内容……
线上“党建书苑”的到访者都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智慧党建的创新魅力,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优质学习资源为全院共享,让线下的活动与资源展现在“眼前”、输送到“指尖”、传播到“耳边”,让党员教育更鲜活,党企文化更融合,党建合力更强大。
更加“智慧”的党建平台在试用阶段就赢得了广大干部员工的喜爱。大家纷纷表示,“现在人们都喜欢用智能手机,智慧党建平台能与手机等移动终端结合,使我们的党建工作变得更加灵活、方便,也更能体现新时代的‘线上’民主。”
“下一步,我们会持续探索、运用智慧党建模式,将支部建在网上,为广大干部职工打造‘永远在线’的党组织新阵地。”王海斌说。(供稿:撒文昭)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