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全国受理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462.8万件******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官方微信消息,2022年12月,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指导全国各级网信举报工作部门、主要网站平台受理举报1462.8万件,环比增长23.1%、同比增长16.1%。其中,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受理举报67.1万件,环比增长35.6%、同比增长111.5%;各地网信举报工作部门受理举报77.3万件,环比下降0.5%、同比下降29.0%;全国主要网站平台受理举报1318.4万件,环比增长24.2%、同比增长17.7%。
在全国主要网站平台受理的举报中,主要商业网站平台受理量占50.4%,达737.7万件。
目前全国各主要网站平台不断畅通举报渠道、受理处置网民举报。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图片来源: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官方微信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江西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 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进行评价 本报讯(记者徐光明)日前,江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记者了解到,江西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三者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内在统一,构成完整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主要包括价值导向、组织领导、教学条件、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等方面重点内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 江西强化对学生、学校、县域的动态性、数据性和全面性的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发展、学校办学、县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工作水平的总体状况及年度变化情况,科学评判地方党委政府、学校和教师的努力程度及进步程度。构建多元评价体系,让学校、学生、家长、社会、教育部门等多主体参与评价。采取实地调研、观察、访谈、问卷、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评价,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由学校依据《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指标》组织实施;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依据《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实行学校自评、县级评价;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依据《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由县级自评、市级复核。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县域义务教育质量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按照每5年一轮的原则开展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数量确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原则上每3年一轮,并保证校长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评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