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十四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式。 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
自启幕时雪花为梦飘落,告别时“折柳寄情”万般不舍。于“立春”日扬帆,意味在寒冷中孕育着新的生机;以北京冬奥会为桥,更让中国冰雪、中国体育孕育出新的希望之花。
一年的时光轮转,当“中国范”托起“奥运情”、“中国红”携手“冰雪白”,大众掀起参与冰雪运动的热潮,冰雪产业链条不断完善,发展驶入快车道,京张地区和主办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冰雪为媒,中华大地遍布冬奥硕果;面向米兰,中国冰雪更有底气迎接新的挑战。
再出发,中国冰雪剑指米兰
在北京冬奥会上,中国代表团成功实现7个大项、15个分项“全项目参赛”这一历史性突破,并以9金4银2铜15枚奖牌,创单届冬奥会最佳战绩。如此亮眼的成绩,让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感叹:“欢迎中国成为冰雪运动大国。”
总结北京冬奥周期时,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倪会忠表示:“经过北京周期的不懈努力,我国冰雪运动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地,进入了一个崭新、良好、不断向上发展的局面。”
北京2022年冬奥会单板滑雪男子大跳台决赛,中国选手苏翊鸣获得冠军。 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走过辉煌的北京冬奥周期,如今,2026年冬奥会的项目设置已确定,米兰冬奥会周期的备战工作也已全面开启。按照“分类施策、问题导向、科学训练、开放备赛”的原则和“收缩战线、突出重点、精兵备赛、梯次安排”的思路,各支冰雪运动队抓训练、强基础,目标明确再出发,期待在米兰取得更大突破。
2022-2023赛季国际滑联短道速滑世界杯盐湖城站,年轻的中国队力压韩国、美国和荷兰队勇夺混合团体接力金牌。这是新奥运周期、新赛季中国冰雪项目在国际赛场赢得的第一金。
作为中国冰雪的王者之师,本赛季中国短道速滑队阵容以年轻运动员为主。在国际赛场,他们克服经验不足、伤病困扰,展现出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敢打敢拼的比赛风格。面对短道队新人辈出的蓬勃朝气,倪会忠赞扬道:“相信他们,相信时间,小荷才露尖尖角。”
2023年世界极限运动会,苏翊鸣获男子单板滑雪大跳台铜牌随着赛季的推进,中国队在国际赛场不断传来佳讯。十余天前,谷爱凌在北京冬奥会后首次亮相国际雪联赛事便收获两枚金牌,展现出依旧顶级的竞技水平;宁忠岩带领中国速度滑冰世界杯连夺两金;殷正获得国际雪车联合会推车世锦赛男子钢架雪车推车比赛金牌……
面向米兰周期,“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中国冰雪不断累积、聚沙成塔,按照既定方略坚定前行,加强后备人才梯队建设的同时,目标实现一次又一次的更大突破。
掀热潮,冰雪产业势头猛
自2015年北京冬奥会申办成功以来,中国冰雪以“全项目参赛”和“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为目标,全方位布局,全面发展。成为真正的冰雪运动大国,竞技体育是金字塔尖的明珠,发展群众体育更是基石。
冬奥会举办前夕,中国成功实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这一宏伟目标。达成历史壮举的背后,是近年来冰雪运动在中国逐渐从小众走向大众、从冬季走向四季的真实写照。
两个月前,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在哈尔滨启动。该活动计划在全国各地开展1499项冰雪活动带动1.5亿人次“赏冰乐雪”。北京冬奥会后,中国冰雪运动“南展西扩东进”的步伐不断加快,冰雪运动成为越来越多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之一,冰雪产业展现出广阔前景。
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北京分会场,两支北京青年女子冰球队伍展开对抗 胡宗洋 摄“冷冰雪”成为“热运动”,北京冬奥会后的首个雪季人潮涌动带来的是“真金白银”的收入。民众冰雪旅游消费热情持续升温,冰雪旅游发展势头迅猛,带动冰雪产业链条不断完善,项目加速集聚。
2022年12月,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共同印发《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要“形成东西南北交相呼应、春夏秋冬各具特色、冰上雪上协调并进的发展格局”,进一步释放冰雪运动消费潜力。
在北京冬奥会的带动下,中国冰雪相关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冰雪旅游发展报告(2023)》中预计,2022-2023冰雪季中国冰雪休闲旅游人数会超过3亿人次。2024-2025雪季中国冬季旅游人数更将超过5.2亿人,预计收入7200亿元人民币。
滑雪爱好者在阿勒泰雪场体验乐趣。 藏哈尔·波拉提 摄北京冬奥会的成功不仅在于赛事的顺利举行,更在于给中国社会多个方面带来提升。近日,国际奥委会在发文回顾北京冬奥会时称:“健康、休闲、社会和经济领域都随着冬季运动的发展而获益,比如对那些在冬奥会赛场周边居住的人来说,赛事给他们创造了约8.1万个工作机会。”
通过北京冬奥会,张家口充分发挥地域优势,打造冰雪产业的聚集区。据统计,2022年张家口落地冰雪项目93项,投产运营54个,产值57.78亿元,预计2025年全市产业规模达到600亿元,真正做到借力冬奥举办的“风口”,做强后奥运经济,助力地区经济的腾飞。
立标杆,冬奥遗产再丰收
一年前,随着鸟巢中央的微火渐渐熄灭,一届简约、安全、精彩的冬奥盛会永远载入史册。传承冬奥遗产、放大冬奥效应,过去一年,后冬奥时代的可持续发展再次成为奥林匹克运动的典范。
国际奥委会北京冬奥会协调委员会主席小萨马兰奇曾表示,北京冬奥会在推动冰雪运动发展、场馆赛后利用、碳中和及水资源等可持续利用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为国际奥委会未来工作树立了标杆。
冬奥会闭幕后五个月,国家速滑馆“冰丝带”正式对公众开放,成为滑冰爱好者的“打卡地”;首钢滑雪大跳台的“雪圈冲浪”吸引了众多游客,真正让昔日的钢铁厂转型成为融体育和文化于一体的场所。
1月26日正月初五,北京,民众在国家速滑馆“冰丝带”内享受滑冰运动的乐趣,乐享新春假期。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进入雪季,国家高山滑雪中心“雪飞燕”开放部分雪道供公众体验,滑雪爱好者可以在这里享受冬奥“滑雪+住宿”一站式服务。张家口云顶滑雪公园则组织了约30项活动,成为最繁忙的冬奥会场馆之一。
北京冬奥会场馆在赛后向社会开放,满足了大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冰雪运动需求。在冬奥会场馆再利用方面,国际奥委会也称赞道:“一年来,中国人已经参观、使用、享受到了北京冬奥会场馆。”
按照计划,未来冬奥场馆还将组织开展丰富的群众性健身体验活动,服务全民健身,通过加强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申办各类高水平冰雪赛事,落地冬季运动培训基地。
2022(第二届)京张全季体育旅游嘉年华活动在张家口市崇礼区的国家跳台滑雪中心“雪如意”启动。(无人机照片) 中新社记者 翟羽佳 摄北京冬奥会举行一周年前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遗产报告(赛后)》发布。其中指出,北京冬奥会不仅是一场精彩纷呈的体育盛会,更创造和带来了丰厚的冬奥遗产。
“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开启全球冰雪运动新时代;“冰丝带”“雪飞天”“雪游龙”“雪如意”等冬奥场馆向公众打开大门;冬奥牵引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成功办奥和区域发展双丰收……
中国智慧,世界共享。除了有形遗产之外,北京冬奥会带来的精神、文化等“无形遗产”,不仅对中国冰雪运动起到助推作用,也势必为国际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贡献磅礴力量。(完)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