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2022年新增上市企业占全市43% 科创板占半壁江山******
中新网上海1月17日电 (谢梦圆)17日,记者从上海浦东新区金融工作局了解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浦东上市公司228家,占全市的1/3,首发募集资金总额4780亿元(人民币,下同),占全市的近1/2。2022年,浦东新增上市企业21家,占全市的43%;募集资金267亿元,占全市的47%。新增21家上市企业中科创板占半壁江山,新增科创板上市公司12家,募集资金230亿元。
2022年,浦东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百花齐放。浦东已成为“硬科技”企业上市首选地,推动了产业集群化发展。在12家新增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中,生物医药企业8家、集成电路企业4家,包括以和元生物、微电生理、益方生物、盟科药业等为代表的一批重点生物医药企业和以翱捷科技、思特威、伟测科技等为代表的一批重点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其中,微电生理首开先河,成为医疗器械第五套标准首家科创板上市企业;盟科药业为超级抗生素第一股;和元生物为基因治疗CDMO第一股等。此外,浦东首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华岭股份,从受理到过会仅用时38天,创下A股最快过会速度。
为更好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浦东持续推进上市服务改革创新。2022年以来,浦东金融工作局针对拟上市企业开具上市合规证明的实际需求,率先在全国试点了利用信用报告代替上市合规证明,目前已针对市场监管、对外投资、税务、安全生产等11个领域,为300余家企业开具相关信用报告,并实现全程线上办理、即来即办。
下一步,浦东将进一步深化完善上市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上市融资服务体系,为浦东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完)
浙江杭州余杭发布“强信心 拼经济”36条措施******
1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发布36条“强信心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实施意见,该36条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稳岗引才、全力提振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增产扩能、聚力稳外贸拓市场、稳定资源要素保障等五大方面。
在支持企业引才方面,余杭区设立1亿元海外引才专项奖励资金,对相关申报单位按照最高10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余杭企业招用初次来杭州市就业的海外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最高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为提振消费市场,余杭区发布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对消费者在余杭区登记注册、纳入余杭区社零统计的新能源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在20万元(含)—30万元的补贴6000元;在20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元。
依照发布的36条措施,2023年度一季度在余杭区新注册外贸企业,一季度出口在100万美元及以上,每实现出口100万美元,将获得2万元奖励,最高获得奖励200万元;存量企业一季度新增出口达到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及以上,且出口增速高于全区的,将分别获得奖励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余杭区鼓励倡导在余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余稳岗,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员工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其中对非浙江户籍并在余缴纳社保的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对2023年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余杭区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坚守岗位的外市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同时,2023年春节期间,余杭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发放民宿(农家乐)、农产品消费券,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加大对限上社零企业的支持,加大批零住餐支持力度,开展景区“免费游”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宣传,开展“文艺星火赋美”等夜间演艺项目等,余杭区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提振消费市场。
在鼓励企业增产扩能方面,余杭区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达到100亿元且同比增长6%的信息软件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在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支持鲲鹏企业、上市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区内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支持企业实施技改,对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库制造业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际发生并实现统计入库的设备投资,在现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资助3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对“小升规”企业扶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加快国高企、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兑现、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此外,余杭区还通过落实“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扩大外贸主体队伍、加快出口增量提升等举措稳定外贸市场;开展“杭州余杭·全球招商季”活动、推行“拿地即开工”、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等举措稳定资源要素保障。据悉,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通讯员徐颖 谭琴 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习 记者 陆健)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